帝国暂设九大行省,分别为瓦伦斯行省、阿尔米斯行省、伊达尔行省、歌德行省、巴塞尔行省、斯坦恩行省、东南行省、中部行省、帕迪利亚行省。另设三处特区,分别为霍布斯港、多恩港以及梅林特区。”
“各行省(特区)设置政务厅为最高行政机构,并以行省(特区)总督作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筹建伊达尔最高法院,召集征募大陆各地司法人才,以《帝国法典》为基础,编制契合帝国国情的新法。”
“军队归于皇帝之下,所有中高级将领任命均需皇帝亲自批注。”
“另外,伊达尔军队将划分为三大集团军,分别为北方集团军群(指挥部置于瓦伦斯行省)、皇家禁卫军(指挥部置于伊达尔行省)、南方集团军群(指挥部置于巴塞尔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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