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是挥舞一把并不锋利的伐木斧,莫看斧头不锋利,凭借着蛮力,他轻轻松松砍倒一颗碗口粗的树。
蛮力如此,砍倒大树不成问题,那么砍翻一个敌人也不在话下。
拜这幅蛮力所赐,他不需要多大的智谋就得到了许多部族的拥戴。因为构成部族的一个个小家庭,他们在见识到哈夫根的凶狠后,非常自愿的乐意归顺他的旗下,从而获得安全感。
就算有的部族对哈夫根带有怀疑,其麾下的大量家庭的流失是实实在在的。
因为哈夫根确实是那种传说中的勇士!
任何的生死决斗他都是亲自上阵,他手持战斧的同时,上身就只着一件朴素的麻布坎肩。
他就是有意露出自己强壮的胳膊,和上面金色的毛发。
他亦是有着完美大胡子的人,他因为赫赫武功自然而然拥有多名妻妾,所以他的胡须也被自己的女人编织成独特的辫子。
通过一番蛮力,日德兰半岛上一个又一个的部族愿意认同这样一位盟主。
假若此人只是一介莽夫,他在自己的领域也闹不出太大的动静。
偏偏这个家伙非常有抱负!
哈夫根人送外号“金毛”,不过他本人更乐意于法兰克人给他的绰号“狮子”。
首先哈夫根是没有见过非洲狮的,通过勇敢越境的法兰克商人,他知道了自己的绰号,也获悉了绰号的来源。
在遥远的南方,极致的炎热世界,有一种凶猛的野兽是那里的霸主。这种野兽的特点就是有着惊人的胡子,恐怖的獠牙和利爪能轻易要了人的命。
毕竟这些法兰克商人只是为了做生意,他们才不管自己的主子是什么“奥古斯都的继任者”,还是丹麦人的新首领“金毛狮子”,只要能在他们的土地上行商,能更少的交税,一切都不是问题。
日德兰半岛上的丹麦部族能越来越强大,愈发能和他们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亲戚拉开距离,一方面就是这些法兰克商人。
九世纪,他们是法兰克商人。几百年后,他们就是德意志商人。
他们甚至在神罗和丹麦王国接壤处的汉堡建立自由市,并和遭遇压迫的萨克森人建立商业联盟。
无论时代怎么变化,商人就是商人。而且在新的时代,因为新的科学技术使得汉萨同盟的商人们发现了一种惊人的敛财之道,而这个敛财之道也被千年后的工业国家奉若圭臬——进口粗加工品进行精加工。
甚至早在九世纪,法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