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的天,住在客栈的客人大多都在房间里窝着,后院空荡荡的,姜念慈总觉得气氛好像有些暧昧,让人怪不自在的。
“少爷的变化真大。”
她脱口而出道,但是话一出口,她就有些后悔了。
“你又忘了,我已经不是什么少爷了。”
简西觉得,想要让这个固执的小女孩改变对他的称呼,可能是一件耗时的事。
“天有点冷,可以用热茶暖暖手。”
简西拿起一旁炉子上的水壶,替姜念慈拿了一个干净的杯子,然后替她倒了一杯水。
炉子是花钱向店家租的,又买了一些炭火,既可以用来烧水,也可以用来取暖,简西怕在房间内点灯看书影响父亲休息,赶路的这些日子都是这般操作的。
因为是一直放在炉子上烧着的热水,所以入口滚烫,并不能马上喝,但是水杯正好可以用来暖手,姜念慈将小小的水杯拢在手心,寒意一下子被驱走了大半。
“西、西哥儿。”
姜念慈磕磕绊绊地说道,对于这个过分亲昵的称呼,她还是有些不习惯。
“念慈,你相信吗,离开国公府的这段日子,是我这十四年来最开心的时光。”
简西看着挂在天际的月亮,笑容轻松极了,可姜念慈却因为他的话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当初简西还是世子爷的时候,几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喜欢哪种类型的姑娘,夫人都会替他找来,每当国公爷要责罚他时,夫人都会挡在他身前,替他描补。
有价无市的上等血燕,他可以只尝一口味道就因为火候不好、心情不佳等问题随意倒掉;上等的珍珠被他用来当弹珠;几十两金子一尺的贡品绢丝被他拿来糊窗……
这样的人生,哪有什么忧愁呢,难道还不够快乐吗?
反倒是现在,一行四人往往寅时赶路,下午到达下一个城镇后开始摆摊卖字,生意好的时候,少爷的手根本不曾停歇,姜念慈好几次看到少爷偷偷揉捏手腕,可见这长时间写字也是极累的。
通常情况下,他们回到客栈已经是酉时,用完晚饭后稍作洗漱,少爷还得再看几个时辰的书,一天的休息时间不超过三个时辰,每一天都累极了。
这还只是奔波的辛苦。
自从离开国公府后,简西就换上了寻常人家的粗麻衣裳,他的皮肤被国公府细软的绢丝锦缎宠坏了,粗麻制作的衣服一上身,就在他身上磨出了大大小小好些红痕,还有那布鞋,往日原身